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中央编办于2005年2月3日下达了《关于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15号),同意成立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挂靠民政部,为自收自支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
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是我国紧急救援事业的协调促进部门,在现行救援体制框架内,作为政府救援事业的重要补充,享有独立的事业法人地位。中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协调救援资源,促进中国紧急救援体系及相关产业建设,尽快建立起作为政府职能补充的,以服务社会、服务大众为根本宗旨的紧急救援服务体系;通过紧急救援产业研究,制定产业标准,凝聚社会资本,推动中国社会紧急救援产业发展,形成中国的紧急救援物资产品、技术产品和服务产品的生产和营销能力;培训紧急救援指挥人员和救助操作人员,宣传和普及紧急救援知识,提升全社会的紧急救援知识水平和实际救援技能;开展紧急救援理论、政策、体制、法制、运作研究,推动中国紧急救援理论、政策和法规体系建设;收集并反映有关紧急救援信息和情况,参与重大紧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鉴定,配合有关重大紧急救援事项的处置以及国内国际紧急救援事业、产业的合作与交流等。
中心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是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公民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必将有利于中央和地方、条条和块块、国内和国际紧急救援资源的协调和整合,推动我国紧急救援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有利于充分挖掘与利用民间资源,促进我国紧急救援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完善;有利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我国紧急救援人才、信息、设备整体水平的提升,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利于我国紧急救援事业和产业的有机结合,推动中国紧急救援体系的创新和改革,实现中国紧急救援与国际接轨。
中心实行总顾问指导,理事会决策,总干事负责的体制。多年来一直关心我国紧急救援事业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同志亲任中心总顾问。
河南省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是经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总顾问姜春云同志的批示下,于2012年8月9日,在河南省民政厅的备案注册。河南省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既是国家中心的派出机构,又是在当地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公益性单位。河南省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立足河南,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综合优势,努力推进本区域紧急救援事业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积极促进和参与紧急救援事业、产业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加快紧急救援事业和产业发展,更好地为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服务。